山西出租车司机贩毒、运毒被判有期徒刑15年-精选

2023-06-27 18:06:44     来源 :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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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红 摄

中新网山西新闻6月27日电 (刘小红) 在第36个“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山西省人民检察院25日发布了6起惩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件。其中一起案件为出租车司机因贩卖、运输毒品获利5万元左右,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

基本案情为:2021年7月至2022年1月,出租车司机冯某某以每次50元的运费,接受贩毒人员黄某某(另案处理)安排,驾驶出租车将装在信封内的毒品运送给吸毒人员,伙同他人共向8名吸毒人员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896次共计139.15克,其中代收13次共计1.3克海洛因,收取毒资6490元。

2022年6月2日,公安机关以冯某某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移送审查起诉。同年6月29日,临猗县人民检察院以冯某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提起公诉。同年8月8日,临猗县人民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冯某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冯某某未上诉。

针对上述案件,临猗县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建议公安机关补充吸毒人员证言、毒品上线黄某某的供述、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据,进一步查明了部分仅有微信转账“昵称”的吸毒人员身份,查实了冯某某参与贩卖、运输毒品的数量和次数。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通过一系列异常情形,结合毒品上线黄某某的供述,认定冯某某与黄某某已经形成稳定的共同犯罪合作关系,依法应认定其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冯某某在全面有力的证据体系面前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冯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在临猗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邀请30余名出租车司机走进法庭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带来的严重后果。公诉人在庭审中充分进行释法说理,从法律适用、严重社会危害性等角度阐述冯某某行为的性质,让震慑更直观、警示更深刻。

为有效预防犯罪,临猗县检察院向该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禁毒教育和法制宣传,加强监管,促进出租车行业规范运营。

临猗县检察院与该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联合举办了全县出租车从业人员“禁毒”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揭露运送毒品的常见物品重量轻、不实名、付高价、用现金等特征,以及交货目的地多为公共场所附近等特点,加强对出租车司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了广大出租车司机的防范意识,取得良好禁毒效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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